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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院成立审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课题调研组
发布日期:2005-04-22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继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在处理上发生了重大变化,审理难度加大,调解率不高,执行更加困难。
    为了更好地统一执法尺度,妥善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州中院于近日成立了审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课题调研组,由中院副院长陈少宝任组长,中院民一庭庭长夏伟忠、研究室主任蒋继业、教育处处长宋文良任副组长,陈洪、徐光、宗志坤、龙孝云、卢云云为成员。同时,还指定武进法院、新北区法院为主要联系点,并要求其它法院共同配合、尽快落实此项调研工作。

(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