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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审监庭及时审结第一季度减刑、假释案件,以实际行动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
发布日期:2005-04-20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中院审监庭以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克服了任务重、人手少的困难,合理安排审判力量,加强与检察院的协调配合,改进方法,提高效率,三月份先后以排期的时间及时赶往常州监狱、溧阳监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根据省院下发的《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公示、听证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的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和程序关,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加上集中办理的常州市公安局提请的案件共计1037件,圆满完成了第一季度的减刑假释工作。审理中,一方面,认真审查监管部门的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程序是否合法;另一方面进行实质性审查,审查上报材料是否减刑、假释条件,同时收集罪犯对减刑、假释公示情况的反映,并坚持做到主动征求驻监检察室的意见,开好听证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审监庭在保证申诉再审案件审理的情况下,三月份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逾千件,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审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