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更好地体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中院民一庭从2005年1月份起组织全庭职业法官对2004年已经审结的案件进行抽样检查,到2月底此项工作已经全面结束。 此次案件评查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设计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表,力争与审监庭的评查表做到有机统一。评查表包括实体、程序和法律文书三大方面,共35项,内容全面,操作性强。二、由内勤按比例随机抽取案件。每个职业法官抽取13件,副庭长抽取8件,庭长抽取3件,共计102件。三、庭长、副庭长及每个职业法官对照评查表进行交叉评查。 被抽查的102件案件总的来说质量还比较好,实体上基本无明显错误,程序上比较规范,法律文书说理部分比较充分。 但在评查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有的二审询问不仔细、不到位,有的文书存在明显的错别字或语句不通顺,有的案件宣判不及时,有的卷宗装订不合乎要求等。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民一庭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正。
(中院民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