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要求,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努力提高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水平,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建设"平安常州",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是26日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 市委书记范燕青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去年来我市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说,一年来,全市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自觉服从服务于市委工作大局,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稳步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为常州改革、发展、稳定做了大量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特别是在处理企业改革转制、产权转移、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征用土地等一些事关全局发展与稳定的矛盾纠纷上起到了其他任何机关不可替代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在审理重大案件中,组织精干力量依法稳妥审理,既安定了企业职工和债权人的人心,又推进了企业项目的加快重组,取得了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的统一。市委对法院工作是满意的。 范燕青指出,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类矛盾纠纷增多,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还不断显现,使得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广度扩展、深度加强,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调节功能日趋明显,法院的地位和作用愈来愈重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 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范燕青强调指出,司法审判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又是维护和谐社会的防火墙。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紧紧围绕省、市委和省高院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悉心思考和理清新时期全市法院工作的基本思路,从保障依法执政的高度,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积极应对社会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保持司法领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作出更大贡献。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位置,作为党委全局性的工作进行部署,为人民法院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市委副书记于超在会上讲话;市领导郭兴中、李林生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陆洪生作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