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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一庭改革评优方法 加强业绩考核
发布日期:2004-12-28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在今年的年终总结评比中,为了更好地评出先进,好中选优,中院民一庭改变了以往主要通过全庭同志投票评出先进、优秀的方法,采取将庭内相关同志的全年业绩与全庭投票情况结合起来产生先进的方法。每人的全年业绩主要包括队伍建设、办案数量、办案效率、案件质量、调解撤诉率,调研情况、法庭内外等,共占70%的分值,全庭人员的投票占30%的分值。通过上述方法,产生2名嘉奖和2名文明法官人选。
    这次评优方法的改革,增加了评比的透明度,也使庭内每一位同志看到了自己的长处与不足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对今后我庭的各项工作起到了一定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