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职业化建设没有现成的路可走,但是,常州中院硬是凭着敢为人先的勇气和开拓创新的精神闯出了一条新路。如今,这条路越走越宽,常州的法官职业化试点从过去的中院两个部门和一个基层法院扩大到中院五个部门和三家基层法院,其他基层法院也开始在一些审判业务部门试点。11月10日,省高院将全省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放在了常州,这是对常州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的充分肯定。最高法院副院长苏泽林日前在视察常州法院工作时指出,此项工作既符合现代司法价值取向,也符合最高法院的要求。这表明,常州所走过的路是一条希望之路,是一条方向正确之路。 常州中院是省法院党组于2002年9月确定的全省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法院。常州市委对试点工作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书记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法官职业化试点方案,从组织领导、干部编制、法官待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物质保障,为法官职业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职业环境。市委的鼎力支持犹如春风送暖,鼓舞和激励了常州中院搞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信心和热情。 省高院党组对常州开展法官职业化试点寄予厚望,公丕祥院长、丁巧仁、蔡则民副院长先后多次到常州检查指导试点工作,殷切希望常州能为全省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闯出一条路子,提供成功的经验。 重担在肩,常州中院的领导和干警们能否不辱使命,向省高院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这无疑是一次新的挑战。从常州被确定为全省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城市的那一天起,陆洪生院长和党组成员一刻也没有懈怠过,他们深知这副担子的份量:法官职业化建设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它要实现的各项改革目标,不仅涉及到法院体制和法官制度中一些深层次问题,而且关系到现有法院内部人员利益格局的调整,一招不慎,可能招致前功尽弃。 困难重重,道路曲折。尽管如此,但陆洪生院长还是充满了信心。2003年4月17日,常州实行职业法官员额制和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根据实施方案,中院先在民一庭、民二庭开展法官员额定编和法官助理试点,试点工作中的审判组织实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突出职业法官的中心地位,由法官助理承担审判业务辅助性工作,使法官从原来大量繁杂的审判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力于案件的“审”与“判”。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民主集中的原则,经过业务考试、述职答辩、民主测评、组织审查、公示、任命等一系列程序,在中院民一庭、民二庭首先遴选产生了16名职业法官,并进行了法官助理的选任和配备。经过两年不断地探索、完善,常州中院已经逐步形成了以“七项保障+新型审判组织+人员分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常州法官职业化建设模式。 从试点至今,职业化改革给常州中院带来了许多新的变化。据了解,新型审判组织模式运行以来,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都有了明显提高。从去年6月至今年9月,中院民一、民二庭共新收一、二审民事案件1997件,审结2007件,结收率比为100.5%,职业法官人均结案率87.26件,人均结案数比上两年同期增长66%,其中结案最多的达192件。在新的审判组织模式中,法官助理及时做好各项庭前准备工作和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为法官和合议庭及时高效开庭审案、公正裁判打下了基础。同时,法官和法官助理之间互相监督,避免了原来审判长负责制产生的一些弊端,使案件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去年6月至今年9月,中院民一庭仅1件案件被省高院改判,改判率仅为0.09%;中院民二庭的发回重审改判率为1.04%,比上两年同期下降1.05%。
(陈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