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金坛市水北镇一个4岁儿童,在玩耍时不慎掉进邻居家的路边化粪池淹死,在当地影响很大。后经当地村、镇两级组织多次调解无效,诉至法院。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水北法庭的法官们庭审当天,邀请了当地司法所主任、人民调解员及相关村民前来参加旁听,许多民调主任和村民都深有感触地说:“在农村,露天化粪池家家都有,如无有效的防护措施,每个化粪池就可能是掩埋的‘地雷’,多亏法院及时提醒,真是调解一件,防患一片啊?”据统计,该院今年的案件调解撤诉率已由年初的50.65%上升到6月底的58.82%。 设好“第一道防线” 金坛法院大胆创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机制衔接的工作方法,切实发挥诉讼调解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该院院长荆志坤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多开展一些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调解进万家,审判进社区”活动。院里专门成立了速裁组,负责处理事实较清楚、案情较简单、诉讼标的小、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自今年3月份成立以来,截至6月底,速裁组已成功调解结案133件,当事人经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后的撤诉率达66.9%,并将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规定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为45%,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增加0.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除0.5分,适当加大对当场履行情况的考核力度,促使法官督促当事人在调解后即时履行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方法多样灵活 金坛法院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独特优势,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摸索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一是在审判中不放过任何调解机会。案件诉至法院后,审判人员安排一定时间做好庭前调解;开庭审理时,在查明事实真相,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正确引导当事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解决纠纷,对有些当事人有调解意向又怕丢面子的现象,审判人员适时采取“冷处理,庭审后给当事人留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使部分庭上调解不成的案件庭后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二是注意摆正位置,保持中立。在积极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为当事人在实体和程序上按自己的意志处分权利提供了充分条件,较好地防止了强行调解、违法调解的发生。三是讲究调解艺术,提高调解效率。针对不同案情、不同当事人的特点,如案件的性质、难易程度和当事人的文化修养、脾气性格等,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不同的调解策略,既有面对面的,也有背对背的;既讲解法律、明辨是非,又讲人情世故、以情解结,引导当事人在求大同存小异中达成协议。 “两个结合”构筑大调解机制 金坛法院构建了高效联动的调解网络,形成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钝化矛盾、化解纷争互动互补的机制。该院与金坛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文件,规定双方指派专人与辖区内16个镇、区定点挂钩,全面负责所挂镇、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事宜,并制定了挂钩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考核奖励制。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水北法庭还从各乡镇村组和有关部门精选出一批各方面素质较高的干部群众,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对他们进行法律业务培训、指导,观摩公开庭审活动,以帮助他们掌握调解工作基本功,进一步了解调解原则、程序和调解技巧。
(王芳、闵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