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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民一庭在法官职业化改革中实行流程管理
发布日期:2004-08-26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市中院民一庭从今年八月起实行新一轮的法官职业化改革,即从原来的3(法官):3(助理):2(书记员)的审判模式转变为4(法官):2(助理):2(书记员)这一全新的审判模式。为了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的效率与质量,更好地明确法官与助理的工作职责,使法官和助理在审判实践中更有可操作性,从而确保我庭的法官职业化改革取得更大的成效,为此,民一庭结合一年来实行法官职业化改革情况及当前庭内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经调研后专门设计了“民一庭一审案件审理流程表”、“民一庭二审案件审理流程表”,对一审民事案件或二审民事案件中法官或助理应开展的工作职责范围及已开展的工作事项作了具体明确,并由法官及助理在流程表上对每一案件所做的工作签名。本流程表随案移交,待案件结束时将表交内勤,作为每月的案件报结表和结案情况考核表。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对每一位法官与助理的考核力度,民一庭专门修改了“民一庭每月办案情况一览表”,对法官及助理每月所开展的工作情况如结案数、平均审理天数、调解案件数及调解率、二审案件法官或助理谈话及拟写文书情况、未结案件及归档情况等每月进行书面和全庭口头通报,使全庭同志对全庭每一位同志办案情况及办案实绩做到心中有数、一目了然。从八月份实施的情况来看,全庭法官及助理基本上能按照庭内的审判流程进行操作,成效也较好。

(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