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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三庭于2004年8月20日受理原告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诉被告常州经济开发区国美商贸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法院认定“国美电器”、“拼音guomei及图案”为中国驰名商标,要求被告注销网络域名www.czguomei.com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这是民三庭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起要求确认驰名商标之诉,合议庭将依照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审理。
(民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