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保证职业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高审判效率,促进队伍建设,日前,常州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在钟楼区法院、市中院民一庭、民二庭和全市法院执行条线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的基础上,从今年下半年起,在武进区、天宁区法院和市中院民三庭、行政庭进一步扩大职业法官和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其他各基层法院也要在本院各自选择1-2个审判业务庭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8月4日,常州中院党组在溧阳法院专门召开"全市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市中院党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政治处主任及中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少宝主持了会议。 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出台的《关于在部分地方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助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法官助理试点单位审判法官选任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建国代表中院党组部署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进一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谈建中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法院执行机构改革及执行条线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钟楼法院院长张宏伟就该院一年多来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作了经验介绍。各基层法院院长就全市法院如何进一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并结合各法院的实际情况,对试点工作拟采取的措施及设想打算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洪生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陆院长指出,法官职业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遴选职业法官和试行法官助理制度,触及法院改革的深层次问题,难度较大。全市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推进会,就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常州法院一年多来的职业法官和法官助理试点工作,从总体上讲,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改革步子是稳妥的,改革发展也是健康的,最高法院、省高院对常州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常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于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当然,法官职业化试点不是单一的审判组织改革,而是一项带有全局性的试点工作。中院党组从法官职业保障入手,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如法官职业准入保障、法官职业地位保障、法官职业权力保障、法官职业收入保障、法官职业安全保障、法官职业教育培训保障、法官职业监督保障等七个方面形成的法官职业保障体系,可以说,这些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广大干警也从试点中得到了实惠。在夯实法官职业保障的同时,中院党组在钟楼法院和中院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进行了遴选职业法官和法官助理尝试。中院党组对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坚持既要积极又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在钟楼法院、中院民一庭、民二庭开展试点一年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实践证明,通过一年多来的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常州形成了自己的模式,即"七项保障+新型审判组织+人员分类管理"的"常州模式"。 陆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形成共识,真抓实干,力求实效,进一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尤其是遴选职业法官和法官助理试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最高法院即将在常州召开的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会议。 首先,要形成共识。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携手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上来,使大家看到司法改革势在必行。两年前,最高法院正式提出"法官职业化"的法治命题,明确将其作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法院队伍建设的主线,这不仅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迫切需要,而且也是跟上现代司法文明步伐的要求,更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现实需要。最高法院即将出台的《关于在部分地方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助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法官助理试点单位审判法官选任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表明最高法院加大了对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统一领导的力度和规范推进的信心。省高院年初部署工作时,明确要求全省各个中院要在基层法院进行试点。目前各兄弟城市法院都在筹备开展试点工作。常州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尤其是遴选职业法官和法官助理工作只能进不能退,没有任何退却的理由,停滞就等于落后。当前特别是要搞好全市法院执行条线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各法院要切实抓紧抓好执行机构改革及执行条线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 第二,要真抓实干。真抓,就是要有一个积极的态度;实干,就是要有一个稳妥的、切实可行的方案,从而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任何一项改革都会与传统的观念发生冲突,要改革不适时宜的现存做法,必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阻力、困难和问题,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改革。所以,对于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估计,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尽可能估计得充分一点。同时,更要看到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利因素,从而坚定改革的信心。一是最高法院即将出台的《关于在部分地方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助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法官助理试点单位审判法官选任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开展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二是我们已经有了钟楼法院、中院民一庭、民二庭试行遴选职业法官和法官助理工作的初步经验,并被最高法院基本认可,这些可供借鉴。三是从2002年7月职业化试点开始以来,广大干警对法官职业化就有了了解和接触,因此思想准备比较充分。而且,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四是有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市委、市政府不仅从人、财、物上给予支持,而且市领导还多次深入两级法院指导职业化改革试点工作,帮助解决法院改革遇到的困难,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对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审议并给予充分肯定。当然,改革过程中出现一些困难不可避免,关键是如何认识,如何扎实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中院党组不要求全市法院"一刀切",全面推开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既要积极更要稳妥,允许各法院有一个准备阶段,但不能长期等待观望。今年下半年,各法院要按中院党组确定的总体《方案》有步骤、分阶段地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但各法院一定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一定要切实可行,如认为有条件进行全面试点,就全面进行试点;认为有条件选择1-2个审判业务部门进行试点,就在1-2个部门进行试点。总体上,推进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分阶段、分步骤、有节奏地开展。 第三,要力求实效。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要以保证依法公正高效完成审判任务为前提,以调动广大干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动力,以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为目标,达到了以上几点要求这项工作也就取得了实效。任何一项改革的实施,都要采取一定的形式和载体,但形式要服从和服务于内容,所以试点要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而不能只图形式,一哄而上,不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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