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高院苏高法[2004]191号文件精神,2004年7月5日下午,市中院在法官培训中心召开全市法院诉讼费和执行款物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各法院纪检组长或监察室主任以及中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各法院前一阶段开展诉讼费和执行款物自查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对第二阶段诉讼费和执行款物的推磨式互查工作作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8日至12日,由中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各基层法院抽相关业务部门市判人员组成的七个专项检查组将在市中院的组织下分赴各法院对诉讼费和执行款物的自查情况进行推磨式互查。
(纪检组、监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