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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监庭采取措施清理申诉复查积案
发布日期:2004-06-14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1999年以来,由于申诉案件的立审分立和审理部门变化,加上审判监督庭自身案件数量的增加,中院审判监督庭现有审判力量已难以按照省院关于复查案件原则上应在6个月内审结要求执行。审判监督庭2002年十月份以来积存的申诉复查案件近两百件,这批积案,急待清理。由于积案较多,短时间难以办结,难以形成在公正与效率上的良性循环。为此,经本院决定,从四月底开始,抽调了五名基层法院审判人员,动员全庭力量,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清理申诉复查案件工作,目前,已办理期限超六个月的申诉复查积案五十件,同时,全庭至6月11日统计,已办理申诉复查案件109件。

(审判监督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