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卫忠,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9月从教育战线调入法院工作,先后担任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社头人民法庭副庭长、庭长,现任金坛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近三年来,他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司法为民的宗旨,忘我工作,以高尚的品质,无私奉献的精神,赢得了金坛法院干警的一致称赞和肯定。 2000年以来,他所在的社头法庭先后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金坛法院评为"最佳人民法庭",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两次。他本人连续两年被金坛法院和常州中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三次。2002年3月被省高院评为"人民满意法官",4月被常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10月被评为常州市"十佳法官"。2003年4月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6月被省高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庭长。2003年3月担任执行局局长以来,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干警,以强有力的思想工作凝聚人心,向科学管理要效率,要战斗力,团结带领干警苦干、实干,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最近他被省高院荣记一等功。 一、乐于奉献,身先士卒做表率 俞卫忠从1989年进法院工作以来,党和人民给予他许多荣誉,但他从不居功自傲,处处以身作则,事事严格要求,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发扬了一名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他坚持民主,关心干警生活。多年来,他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遇有矛盾,深入讨论、分析,统一看法,从没有一个人武断。对存在的问题,勇于承担责任,从不回避,不推诿。对重大问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认真听取意见,做到讲大局、讲原则、讲团结。在具体工作中,他注意发挥副职的作用,让他们放手工作,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同时他十分注重民主生活质量,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干警有话说在当面,求大同、存小异。两名副职反映说:"我们执行局支部一班人思想统一,工作有奔头"。执行干警们反映说:"在执行局工作虽然辛苦,但心情舒畅"。他所在的部门没有一个干警闹情绪,更没有主动要求调离的。他时刻把干警们的实际困难装在心里,把温暖送到每个干警的心坎上。 他坚持学习,更新观念,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几年来,他订阅了《法学研究》、《人民司法》等10多种刊物,通过坚持不断地学习,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知识和管理才能,使工作得心应手,运筹自如。2003年6月,他以较好的成绩完成了法律专升本的学习。他亲自办案或参与办案200余件,且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得当,审判程序合法,执行疑难复杂案件50余件,表现出较高的司法水平。 他严以律己,一尘不染。廉洁自律是俞卫忠的品格。他坚信廉可聚众,廉可生威。在金坛办案,虽无风餐露宿,跋山涉水之苦,但不乏权与法的较量,需要的是勇气、耐力和韧劲。凡是要求大家做到的,他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大家不做的,他坚决不做,从未用感情代替法律和政策,总是秉公执法,严格依法办案,表现了一名法官的高尚情操和崇高品德。去年3月,一件普通的离婚案件,但"人情"却非同一般,一方有兄弟法院的领导过问,一方有市局某领导的关心,怎么办?他不卑不亢,秉公办案,很快审结了此案,双方都未提出异议。今年5月,一位当事人为了感谢他办案公正,特意买了一块价格昂贵的金手镯,三次硬要他收下,每次都被他婉言谢绝了。最后这位当事人趁他不注意,塞进他的办公桌抽屉里。后被他发现后及时将金手镯交给了组织并如实汇报了情况,最后由组织出面将金手镯退给了那位当事人。象这样的事例不甚枚举。俞卫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真正做到了请吃不到,说情不听,送礼不要。三年来,他先后拒收当事人的礼物80多人次,计有现金14000余元,礼物折价款9000余元。 他身先士卒,勤政为民。俞卫忠曾一次又一次代表社头法庭登上领奖台。每次要他发言,他都说:"这是全庭同志努力的结果,荣誉是同志们的"。而同志们心里最清楚,这些沉甸甸的果实里,饱含着他们庭长多少心血!全院干警都清楚地知道,俞卫忠患有过敏性鼻炎已有多年,一直未能治愈,每当复发,不仅头晕,而且呼吸困难,但他坚持工作,从不请假。对执行难度大的案件,他都亲临现场,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从不叫苦叫累。平时周末和节假日,他总是主动值班。有时妻子不理解,他就耐心地解释,虽然苦了我,但换来的是人民的安定幸福。今年6月,徐某的二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要求法院执行,俞卫忠正值鼻炎发作,说话、喘气都比较困难,他顾不上去医院治疗,往鼻孔里滴了几滴随身带的药水,便和局里其他同志一起去被执行人住处,对被执行人苦口婆心地宣传法律,最后,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打动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当即自觉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赡养义务,并主动表示从今以后按时给父母称粮称草,不要法院执行。 二、锐意进取,敢为人先创一流 2003年3月,组织决定调俞卫忠同志到执行局任局长兼任党支部书记。他二话没说,离开了他亲手带出的省级先进群体一社头人民法庭,愉快地接受了组织的安排。一年来,他带领执行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有关会议精神和执行工作部署,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改革创新和争创一流的精神,执著追求新的目标,克服种种困难,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大胆管理,使执行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俞卫忠担任执行局局长,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和份量,因为仅有17名执行干警,要完成全院所有的执行工作任务,压力十分沉重。为不负众望,当好这个"家",他紧贴实际,着眼当前,立足长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团结支部一班人,切实、稳妥、大胆地采取一系列举措,建立健全制度。从执行干警队伍建设,到执行工作,从局务管理,到从严治警,先后完善和制定了10多项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为适应执行工作新要求,他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途径,成功地创出了执行登记备案制度、执行风险告知制度等新做法,有效地缓解了执行压力。执行工作处在双方当事人矛盾的前沿,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事端,造成严重后果。他善于把握被执行人的心理活动,并以特有的真诚和耐心去教育、感化被执行人,使之服从法院判决。他要求每个执行人员讲究执行方式方法,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做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在他的带领下,执行干警精神振奋,工作热情高涨,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有了明显增强。2003年共依法执结各类案件1687件,结案率达到96.8%。未结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减少,执行效率明显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升,依法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开创了执行工作新局面。一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执行不力、不当造成当事人上访。 · 三、严格管理,尽职尽责抓队伍 俞卫忠特别重视新形势下法院执行工作的正规化、科学化管理,在认真抓好干警队伍思想建设的同时,身体力行,真抓敢管,摸索、总结出一整套严格管理的好方法,带出了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秉公执法、纪律严明的执行干警队伍。 首先,重视思想教育,坚持从严治警。他针对执行人员新成份增多,执行任务日趋繁重的实际情况,经常不断地组织干警进行组织纪律、廉洁勤政、司法为民等教育,有效地提高了执行干警的思想觉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在司法大检查活动中,他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使司法大检查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其次,落实岗位责任,实行目标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执行干警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俞卫忠大胆地把现代化管理方法引入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层层明确和落实工作职责,各个岗位都实行了量化考核和目标责任制,在全院率先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和执行案件考核办法,形成了强有力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全体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执行干警的精神面貌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和执行效率都有了较大提高,受到了院党委和市党政机关的一致好评。 第三、狠抓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干警执法水平。俞卫忠同志从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行水平入手,狠抓干警队伍的业务知识培训。他热情支持干警参加电大、成人自考等方式的学习,采用以学代训等方式,经常组织干警系统地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高干警的实际工作能力。一年来,共举办以学代训9次,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短期培训18人次。在他的带领和要求下,全局21名干警中有16人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通过一年的努力,执行干警的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没有发生一起因人为因素导致案件超执限。
(中院执行局 丁延陵、金坛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