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关于开展轻刑犯社区矫治工作的精神,钟楼法院与辖区有关社区协商,联合开展未成年轻刑犯在社区的矫治试点工作。由法院选择初犯且认罪悔罪或罪行较轻,本人身体健康,具备帮教条件、且本人及监护人同意向社区提供无偿服务的未成年被告人,向其发出《社区服务令》、《社区服务执行通知书》,陪同其至社区报到。社区成立相应的帮教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安排与其年龄相适应的劳动,对其表现进行考察,在服务期满后形成书面材料报法院,作为法院进一步处理的依据之一。对在服务期间不服从管理,经教育无效的对象,则撤销社区服务令。日前,第一名矫治对象已被安排至钟楼区茭莆巷社区。
(钟楼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