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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尝试"局村联动执行"取得效果
发布日期:2004-04-15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有效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寻这两个问题,溧阳法院执行局提出"局村联动执行"的方法,即在试点村天目湖镇桂林村指定两名村干部为执行联络员,他们的职责是协助法院执行,提供被执行人及有关涉案人员的线索,及时做好被执行人的劝阻、疏导工作,同时对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这一做法得到了村委的大力支持。3月23日,联络员通知执行人员,该村一名长年在外的被执行人现在平桥镇承包茶场。根据这一线索,执行人员对该被执行人进行了政策和法律的宣传,使其主动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 

(溧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