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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至26日,我院刑一庭潘安民审判长带领天宁区法院、钟楼区法院、武进区法院和金坛市法院少年庭的审判人员一行七人,分别到镇江京口区法院、南京玄武区法院、南京中院以及通州市法院参观学习,与少年法庭的负责同志探讨交流了青少年维权工作。通州法院的圆桌审判方式以及新生林的栽植,玄武法院的暂缓判决、社区服务令以及监管令等制度都对常州法院少年审判方式的改革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 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