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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被告人私藏枪支、弹药案件
发布日期:2004-01-18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我市天宁区法院收到一起被告人私藏枪支、弹药的案件。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严支茂,男,48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捕前系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指挥通信处处长。1991年5月,被告人严支茂从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转业时,擅自将一支比利时产7.65毫米口径“勃朗宁”手枪及子弹126发带回常州,并私藏家中。2003年9月11日上午,被告人严支茂家中被窃,公安机关在勘察现场时,发现其私藏家中的枪支及弹药。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