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中法[2004]政字第3号
本院各部门: 二00三年,我市两级法院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和司法大检查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和“建设平安常州”的奋斗目标,按照“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公正执法,继续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法院、争当人民满意法官”活动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法院两个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新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政为民、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正气,激励斗志,根据《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人民法院奖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决定对下列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给予下列2个部门记集体三等功 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执行局
二、给予下列2个部门先进集体奖励 民事审判第三庭 办公室研究室
三、给予王留洪、吕捷、于立峰等三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四、给予下列24名同志嘉奖 冯建平 周 白 尤建林 江 军 孔裕华 芦文忠 王炳英 刘 军 毛永新 陈志强 杨晓明 潘桂林 宋文良 蒋小梅 卢 力 高网根 李廓芬 王志强 闵国俊 邹科琦 谈建华 李银芬 王碧野 陈 静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奋发进取,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院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虚心学习,勇于开拓,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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