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20日上午,随着拍卖师的一声棰响,宣告了钟楼法院委托的至今标的额最大的一宗房产拍卖取得圆满成功。
2002年6月27日和2002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先后向本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常州双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到期借款本金和利息共4099万余元。支付令生效后,常州双百集团有限公司未能自觉还款义务。为此,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分别于2002年7月23日和2003年1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常州双百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前是市属国有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企业所欠债务较多,且内部职工安置、离退休费用等问题较突出,若处理不妥可能会引起一系列社会矛盾。我院在立案执行后,针对该案的具体特点,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共商还款方案,在充分考虑多方意见的前提下,提出了拍卖常州双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华联商厦部分房产以筹款还债的方案,并委托常州物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常州华联商厦地下室至八层共11810.1平方米商业用房进行估价,经评估上述房产总市场价为5410万元。
2003年6月20日,钟楼法院委托常州拍卖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公开进行拍卖,有三家公司报告参加拍卖,经过几次竞拍,最终以中孚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报出的4650万元高价成交。通过拍卖,既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务人的利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钟楼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