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二00二年,全市法院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法院审判工作,突出工作重点,树立创新意识,及时、准确地收集和上报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中的高质量信息,为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推动法院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服务。为了进一步发挥全市法院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力争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下列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好信息”予以表彰: 一、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天宁法院办公室、武进法院办公室、金坛法院办公室、市中院民三庭、市中院政治部 二、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韦建军、王海芳、孙慧民、陈静、屈建业、谢晴、庾爱民、潘建伟 三、“好信息” 一等奖(三篇): 1、天宁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上升快、执行难》(最高法院《每日信息》采用) 2、武进法院《武进法院规范债权凭证的重新执行》(最高法院《每日信息》采用) 3、市中院司法鉴定处《注射方式执行死刑之益处及应注意的问题》(最高法院《每日信息》采用) 二等奖(五篇): 1、金坛法院《转变作风、强化指导、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省高院《法院信息》126期采用,李佩佑院长批示) 2、市中院监察室《常州中院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现象的具体措施》(最高法院《每日信息》采用) 3、市中院研究室《坚持依法“严打”、确保“严打”质量》(省高院《法院工作简报》16期采用) 4、天宁法院《当前审理离婚案件存在“三难”》(最高法院《每日信息》采用) 5、钟楼法院《钟楼法院民商事案件简易审改革初见成效》(省高院《法院信息》188期采用)
三等奖(十篇): 1、武进法院《武进法院推行罚没金预交制度成效明显》(最高法院《每日信息》采用) 2、金坛法院《金坛法院分析中止执行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省高院《情况反映》88期采用) 3、市中院立案庭《申诉、申请再审案件逐年增多的原因及对策分析》(省高院《情况反映》36期采用) 4、溧阳法院《溧阳法院注重培养高素质法官队伍》(省高院《法院信息》190期采用) 5、市中院司法鉴定处《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省高院《情况反映》38期采用) 6、市中院行政庭《常州中院审结76名原告诉溧阳市政府、溧阳市埭头镇政府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案》(省高院《情况反映》83期采用) 7、金坛法院《金坛法院异地挑战“执行难”》(省高院《法院信息》81期采用) 8、钟楼法院《钟楼法院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创建工作》(市中院《常州法院简报》62期采用) 9、戚区法院《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戚区法院努力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市中院《常州法院简报》28期采用) 10、溧阳法院《抓“四项制度”,促作风建设》(市中院《常州法院简报》42期采用) 各法院对本决定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好信息”撰写人给予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出信息“精品”,争取更大的成绩。
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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