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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院扎实部署开展“回顾过去、开创未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主题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03-05-29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通知精神,常州市中级法院党组决定,从现在起,相对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中院机关开展“回顾过去,开创未来”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中院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握大局,牢固树立“中院意识”,切实担负起新时期赋予人民法院的历史重任,为基层法院作出表率。5月19日,召开全院“回顾过去、开创未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动员会结束后,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以部门为单位按计划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中院党组明确提出,这次主题教育活动,本着实事求是、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采取“集中动员、部门实施,典型教育、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回顾总结,查找问题、落实整改,集中交流、整体评估”的方法开展,认真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特别是去年六、七月份全市法院集中整训以来中院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教训,着重解决在中院一些部门和干警中存在的对队伍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高、审判工作作风不够实、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强、规章制度遵守不够严、大局责任意识不够强、“八小时之外”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通过主题教育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坚持“一个主题,三件大事”的工作思路不动摇,使审判工作有新的发展,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新的提高,法院改革有新的突破,队伍建设有新的进步,为完成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中院党组要求各部门把总体目标要求与本部门及每个干警自身实际联系起来,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坚持自我教育,自查自纠。坚持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并贯穿始终。不搞人人过关,但必须人人学习对照,检查自身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坚持把回顾总结五年来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经验教训与谋划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两者并举,相互促进。三是坚持以健全、完善、落实各项制度来确保达到坚持正确、修正错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的目的。各部门都要根据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院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具体落实分解到每个干警,真正形成制度管人治事的工作运行机制。
    中院党组还要求各部门开展此项活动在时间安排上,除利用每周五下午政治学习时间外,主要应利用业余时间和部分双休日,努力做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与抓紧当前审判工作“两不误”,与当前开展的“非典”防治工作“两不误”,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进行。根据市中院机关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主题教育活动具体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5月16日—5月23日)为学习动员阶段,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各部门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学习指定篇目材料、交流学习体会。第二阶段(5月24日—5月30日)为典型教育阶段,主要通过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并由各部门组织讨论的形式,解决好向先进人物究竟学什么,从有关案例中重点吸取什么教训等问题。第三阶段(5月31日—6月6日)为总结检查阶段,主要内容包括:以部门为单位回顾评价过去,并明确今后工作目标;每个同志进行对照检查和汇报交流;各部门总结疏理存在问题。第四阶段(用十天时间)为制订整改措施阶段,由各部门针对疏理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扎实进行整改;同时由政治部汇总各部门情况,提出全院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总结,作出整体评估,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这次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中院专门成立了由陆洪生院长任组长的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督促、检查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学习资料、信息编报、情况汇总等工作。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