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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法官职业化:将在5年内全部达到本科学历;基本特征将是总数少、素质精
发布日期:2002-09-09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强调,按照法官职业化的要求,改革现职法官培训制度,是人民法院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现职法官未达到本科学历要求的,40岁以下的必须在5年内要达到大学本科学历;40岁以上的,要接受半年到一年的专职培训,按照大学法律专业课程设置进行强化学习。

    据介绍,多年来人们一直习惯于将法官等同于一般的公务员,法官职业的特殊性一直被忽略,对法官的选任几乎无任何诸如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方面的要求,一些不符合法官法要求的人员进入法官队伍,造成现在一些现职法官学历达不到标准;同时,随着法学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法官知识结构调整和知识体系更新也需要一个完善的继续教育体制。

    曹建明说,为适应职业化建设的需要,目前法官队伍的建设主要是大力加强对法官的职业培训,建立健全与法官选任相配套的法官职业专门培训体系,完善法官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实现以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的转变,从普及性培训为主向专业化培训为主的转变,从临时性培训为主向规范化培训为主的转变。

    此外,针对加入世贸组织后所面临的新形势,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法官经济、金融、管理和科技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法官的社会知识和社会阅历,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法官的培训工作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曹建明说,国家法官学院和地方各级培训机构,要注重对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围绕审判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岗位培训,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我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全国法院法官将实行法官员额制度,核定法官人数将比现在有所减少,一些人将不能继续担任法官,同时,法官素质要求要大大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将综合考虑我国国情、审判工作量、辖区面积和人口、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按照法官职业化的要求,在现有编制内对全国各级法院合理确定法官员额。这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
    对法官定额,是将真正符合条件的审判人员确定为法官,现有的法官中一些不合格者将被淘汰。据介绍,法官等级新近评定后,我国目前有首席大法官1人、大法官41人、高级法官3万人、法官18万人,法院工作人员已精简了10%。
    作为法官职业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全国法院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将现行的法官工作任务分离出来,由法官助理承担。
    曹建明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设立法官助理,目的是通过合理划分审判工作职责,理顺法院审判人员与其他各类审判辅助人员的关系,保证法官专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以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据介绍,法官助理的主要职责是完成庭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向当事人双方交待诉讼权利与义务,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调解,听取双方意见,锁定证据,提炼争论焦点等。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法官助理必须在开庭前将资料交给法官。法官助理还承担协助法官宣判的职责,并负责制作法律文书。
    法官助理制度作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配套措施,带来了庭审方式的变革。过去,庭审中繁琐的程序占用了大量时间和法官的精力,而现在这些工作在正式开庭前由法官助理召开庭前会议中已大部解决。庭审时,双方将主要围绕焦点问题展开辩论,大大节省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
    同时,法官助理的设置也精简了法官队伍。以前审判人员和助理审判人员都可直接参与案件的审判,法官人数较多,办案水平参差不齐。现在法官助理只协助审判,没有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