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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重视立案接待实施“一条龙”服务
发布日期:2002-07-10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如果你来到湖北省高院新建成的立案接待中心,就会发现这样两个与众不同的特点:一是柜台式、“一条龙”服务;二是在中心能对案件的办理情况和应缴诉讼费用一目了然。 

    新建成的立案接待中心,设在省高院大门口东侧,面积620平方米,投资56万余元,中心内设50多个座位并配置两台饮水机,供当事人等候和饮用。中心实行柜台式、“一条龙”服务,开设有立案处、接待室、证据交换室、文书送达室、接谈室等10个窗口。 

    当事人将诉状递交后,由法官登记并进行初审,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输入计算机、填写批办单,交立案审查法官明确承办业务庭,核准预交诉讼费,明确开庭日期和开庭地点。 

    中心内还设有触摸式电子显示屏,当事人只要轻轻一点击,案件的承办单位、开庭时间等一目了然。与此同时,该院还委托银行在立案接待中心设立收费处,收费处凭立案人员开具的交费通知书收取诉讼费,防止了立案人员经手诉讼费用。因此,当事人在立案接待中心就能在短时间内把立案全部手续一次性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