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492民初2307号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6-23 |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492民初2307号 王雪威: 本院受理原告钱立章与被告王雪威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相关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转普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劳务费人民币14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欠款利总(利息计算方式:欠款本金14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3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2025年2月6日,共计利息人民币3693元);3、请求判定被告承担本案法律服务费3400元;4、请求判定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以上金额暂合计:21093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即2025年8月11日上午09时15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夏慧 联系电话:0519-6980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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