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492民初2829号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5-27 |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492民初2829号 品宅(常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彼邻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品宅(常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相关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转普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书》;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剩余工程款138000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9600元;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5000元;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2-4项共计人民币152600元(大写:壹拾伍万贰仟陆佰元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即2025年7月14日上午09时15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夏慧 联系电话:0519-6980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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