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412民初4773号民事裁定书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5-23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412民初4773号 常州泽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士前诉被告常州泽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12民初477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 此 公 告
二0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公告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秦雪松 电话:0519-88311251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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