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492民初2771号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4-24 |
江 苏 省 常 州 经 济 开 发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5)苏0492民初2771号 周琳: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横山桥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王驰 联系电话: 6980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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