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4民终1944号民事裁定书公告送达 |
发布日期:2025-04-10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常州普恩杰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张宣玉、刘娟: 上诉人常州赛博雅机电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常州普恩杰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张宣玉、刘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04民终194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五年四月十日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刘晓琴 电话:0519-85579809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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