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492民初3992号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1-07 |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492民初3992号 王荣: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破石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92民初399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王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常州破石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价款80842元。二、驳回原告常州破石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203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194元,被告承担184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
附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张华杰 联系电话: 69803057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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