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492民初2047号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5-16 |
江 苏 省 常 州 经 济 开 发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苏0492民初2047号
刘虎: 本院受理常州市宏乾电子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92民初20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横山桥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黄文娣 电话:0519-69803073 邮寄样报地址: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人民法庭(横山桥镇五一村新苑路) 邮政编码:213100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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