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4民终6393号传票等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1-29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王涛、常州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3)苏04民终6393号上诉人常州博发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严华龙、常州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王涛、谢秀芳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新的证据,应在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二区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案件承办人:耿华东 联系电话:0519-85579380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