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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华公告判决书
发布日期:2023-11-23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4民终5390号

林建华:

上诉人林松小与被上诉人左宗福、林建华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民终53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承办法官:罗希夷  联系电话:0519-85576064

地址:永宁北路6号

 

 

 

二0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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