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04民初183号公告送达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 |
发布日期:2023-10-24 |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虞银富、上海财得园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小平与被告虞银富、上海财得园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根据(2021)苏04民初183号判决书确认,你方应依法交纳诉讼费用25733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款项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账号:6232636100164823489;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逾期不交,我院将移送执行部门强制执行。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人:李银芬 电话:0519-855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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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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