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379判决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9-04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徐祥娣、王龙金、袁国兴、汤德财、陈网大: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何琴梅、陆菊伟与被上诉人耿昌生、贾飞跃,原审被告徐祥娣、王龙金、袁国兴、汤德财、陈网大合同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民终337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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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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