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4民终4682号开庭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8-09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常州市铭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许若华与被上诉人你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二审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9月19日上午09:30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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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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