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洪公告判决书 |
发布日期:2023-06-05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4民终2043号 刘正洪: 上诉人薛亮伟因与被上诉人曹建英、夏月兰、刘正洪居住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民终20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承办法官:万海峰 联系电话:0519-85576069 地址:永宁北路6号
二0二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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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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