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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4民终750号公告送达二审诉讼费用催交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3-05-11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健:

根据我院(2023)苏04民终750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你方应依法交纳诉讼费用475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将款项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账号:623263610016046462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

逾期不交,我院将移交执行部门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O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人:李银芬    电话:0519-8559829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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