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492民初243号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4-11 |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492民初243号 骆金珠: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与被告骆金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92民初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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