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4民终5874号判决书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2-16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江苏柏鹤涂料有限公司、包柏青、卢英红、常州市宝正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聚柏化工有限、常州市颍柏化工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常州市兴柏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包宸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江苏柏鹤涂料有限公司、包柏青、卢英红、常州市宝正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聚柏化工有限、常州市颍柏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华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民终58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龙海阳 电话:0519-85579871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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