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412民初6478号判决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2-15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412民初6478号 董建华: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德宗诉杨岳明、董建华、刘兰珍、吴卫波、吴惠琴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2民初647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承办法官:刘伟叙,电话:0519- 88311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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