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法二审应诉材料及传票(果壳公司) |
发布日期:2023-01-30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果壳贸易(江苏)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唐小龙因与被上诉人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二审应诉材料及传票。本案由邹玉星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陆一君、王浩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由孙启航担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二审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3月15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