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4民终4302号文书公告 |
发布日期:2022-10-12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常州市琛骏纺织品有限公司、陈华珍、王华良: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陈阿祥与被上诉人常州市群通电机有限公司、常州市琛骏纺织品有限公司、陈华珍、吴菊华、于国荣、王华良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民终430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龙海阳 电话:0519-85579871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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