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492民初526号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9-13 |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492民初526号
武进区潞城剑焕百货店:
本院受理的原告景德镇陶瓷协会与被告武进区潞城剑焕百货店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92民初52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被告武进区潞城剑焕百货店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景德镇陶瓷协会第1299950号“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附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夏慧 联系电话:0519-69801505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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