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2022)苏0412民初4428号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08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412民初4428号

常州维克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旷达威德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苏0412民初442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8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前黄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前黄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王建南,电话:0519-86511138/86514988,邮编213100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