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4民终1230号 |
发布日期:2022-05-17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4民终1230号
金坛市化纤厂: 本院受理上诉人常州市金坛金孔雀化纤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茂金峰、金坛市化纤厂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苏04民终1230号民事裁定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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