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492民初667号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5-13 |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492民初667号 武进区横山桥立章干货经营部:
本院受理原告嘉兴市东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92民初66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武进区横山桥立章干货经营部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嘉兴市东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第34816262号“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附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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