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04民终5413号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2-24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4民终5413号
郭强、郭文龙: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莲与被上诉人张玉新、郭强,原审第三人郭兰萍、费学琪、郭文龙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上诉人张莲不服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2021)苏0402民初320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民终5413号民事裁定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