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04民终3283号王利军公告判决 |
发布日期:2021-11-05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4民终3283号
王利军: 本院受理的的上诉人姚国芳因与被上诉人常州市金坛建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江苏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王利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民终3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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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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