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04民终3858号公告送达判决书 |
发布日期:2021-11-05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4民终3858号 凯瑞莱(常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杨定文与被上诉人凯瑞莱(常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苏成、第三人张洁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民终38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