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川、高月华判决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9-15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陈宝川、高月华: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朱乔明与被上诉人陈宝川、高月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民终2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李银芬 电话:0519-85579829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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